【大成报记者张淑慧/高雄报导】高雄市政府运动发展局配合年度九九国民体育日规划表扬110年度杰出选手、绩优教练、优秀裁判员及绩优体育团体、热心与卓越贡献、终身成就之体育团体及个人,自即日起至6月30日受理推荐申请。经评选委员会审查获选的团体及个人将公开表扬,欢迎符合条件者踊跃荐送申请。
运动发展局指出,110年度高雄市体育有功人员表扬奖项包括“杰出选手奖”、“绩优教练奖”、“优秀裁判员奖”、“绩优体育团体奖”、“热心体育奖”、“卓越贡献奖”、“终身成就奖”等奖项。“高雄市体育有功人员表扬要点”今年也放宽推荐单位及申请条件,修正重点:推荐单位新增“全国单项运动协会”,“教育部甲级联赛前二名”、“教育部乙级联赛第一名”皆符合杰出选手及绩优教练申请条件。另卓越贡献奖不限“长期”贡献者以及终身成就奖不限逝世者,长期对于体育运动具有贡献者也都适合推荐申请。
申请杰出选手奖者,须设籍本市满一年以上,并提出入选或获奖证明文件,且具有下列具体事迹之一者:入选参加奥运、亚运、世运、世大运、达福林匹克、特奥、帕运等;参加青奥、亚青运、国际或亚洲单项总会主办锦标赛及其他经评选会认可之国际性比赛荣获佳绩等;代表本市參加全国运动会、全民运动会、全国身心障碍运动会、全国中等学校运动会、教育部举办之甲级聯赛及其他经评选会认可之国内重大竞赛获前二名或破该项比赛纪錄,或教育部举办之乙级联赛获第一名。
申请绩优教練奖者,须具有教練、指导团队(或学生)之证明文件(秩序册或获奖证明),或具有下列具体事迹之一者:一、指导本市体育团体或选手代表国家參加国际性比赛或代表本市參加全国运动会、全民运动会、全国身心障碍运动会、全国中等学校运动会、教育部举办之甲、乙级聯赛及其他经评选委员会认可之国内重大竞赛。二、须设籍本市并获聘担任国家代表队教练。
此外,“杰出选手奖”及“绩优教练奖”荐送的具体事迹发生期间自108年6月1日起至110年5月31日止。受理推荐单位包括高雄市政府教育局、运动发展局、本市体育总会及各单项委员会、各区体育会、各级学校、体育记者、经人民团体法主管机关核准立案,且经中华民国体育运动总会列册之全国单项运动协会。
9月表扬活动将依新冠肺炎疫情发展及配合政策调整呈现方式。其他奖项及相关信息公告于运动发展局网站(https://sports.kcg.gov.tw/)及脸书KSD好运发粉丝专页,欢迎符合条件者踊跃荐送申请,详情请洽运动发展局(07)7229449504黄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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